武汉大学制定下发武汉大学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
- 发布日期:2012-09-12 17:27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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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2日,武汉大学制定下发关于武汉大学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。通知指出获批培育的中心依据本办法进行建设与管理,需按照教育部“2011”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,特色鲜明、重点突出地建设面向科学前沿、行业产业、区域发展或文化传承创新的协同创新中心,重点建设地球空间信息科学协同创新中心等。办法要求中心作为多单位协同、多学科融合、多团队交叉、多技术集成的科学研究、人才培养以及国际合作交流平台,实施目标管理和任务驱动,探索建立研究平台共建、优秀人才汇聚、学术资源共享、科技创新写作等机制。中心为相对独立运行的科研实体。面向科学前沿、行业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挂靠学校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。